計畫概述
配合全國國土計畫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以及水利法於107年修法增訂「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專章」。內政部營建署擬針對適合擬定特定區域計畫之「河川流域」為主題,探討過去於區域計畫法時期所建立之相關計畫,應如何適度修正,以符合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及制度之順利銜接;並以擇定之流域研擬推動策略,依其待釐清之議題,配合水利主管機關政策推動方向,擬定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
法令、政策及計畫推動經驗之回顧與檢討分析
(一)檢視營建署歷年辦理相關計畫之研究成果,依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規及全國國土計畫規定,重新檢討修正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之定位、功能。
(二)蒐集流域管理機關相關法令及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之關聯性,彙整適宜納為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擬訂議題之參據。
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推動策略
(一)不同角色(內政部、流域管理機關、縣市政府等)啟動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之研提方式及辦理流程。
(二)盤點各河川流域範圍中屬現有空間計畫體系或土地使用管制法令規定無法達成者,篩選優先擬訂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清單及順序。
(三)提出建議3處優先辦理之流域名單。
(四)計畫範圍之劃定原則及程序。
(五)計畫範圍內應如何進行現況課題及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之研擬。
依前述建議3處優先辦理之流域名單,擇定1處流域,辦理「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之規劃
(一)研訂「○○○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依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載明下列事項:
1.特定區域範圍。
2.現況分析及課題。
3.發展目標及規劃構想。
4.治理及經營管理規劃。
5.土地利用管理原則。
6.執行計畫。
7.其他相關事項。
(二)配合辦理事項:
1.配合○○○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研提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事項及待行政協商議題。
2.配合○○○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提出對所在行政區域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或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成果之指導。
3.配合○○○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提出對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建議。
(三)辦理○○○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規劃階段(提內政部國土審議會審議前)之相關行政協商會議。
(四)提出後續可行之建議推動方式。
法令、政策及計畫推動經驗之回顧與檢討分析
(一)檢視營建署歷年辦理相關計畫之研究成果,依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規及全國國土計畫規定,重新檢討修正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之定位、功能。
(二)蒐集流域管理機關相關法令及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之關聯性,彙整適宜納為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擬訂議題之參據。
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推動策略
(一)不同角色(內政部、流域管理機關、縣市政府等)啟動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之研提方式及辦理流程。
(二)盤點各河川流域範圍中屬現有空間計畫體系或土地使用管制法令規定無法達成者,篩選優先擬訂流域特定區域計畫清單及順序。
(三)提出建議3處優先辦理之流域名單。
(四)計畫範圍之劃定原則及程序。
(五)計畫範圍內應如何進行現況課題及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之研擬。
依前述建議3處優先辦理之流域名單,擇定1處流域,辦理「流域特定區域計畫」之規劃
(一)研訂「○○○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依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載明下列事項:
1.特定區域範圍。
2.現況分析及課題。
3.發展目標及規劃構想。
4.治理及經營管理規劃。
5.土地利用管理原則。
6.執行計畫。
7.其他相關事項。
(二)配合辦理事項:
1.配合○○○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研提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事項及待行政協商議題。
2.配合○○○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提出對所在行政區域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或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成果之指導。
3.配合○○○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提出對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建議。
(三)辦理○○○流域特定區域計畫(草案)規劃階段(提內政部國土審議會審議前)之相關行政協商會議。
(四)提出後續可行之建議推動方式。